关于印发区级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区级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1 05:4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昆审改办发〔2018〕19号),建立健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监管机制,区审改办汇总编制了《****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共列入区级内部审批事项27项,公布后,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清单》公布后,****政府内部审批,凡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政府直接办理的事项,不再逐级上报审批,一个部门可以决定的事项,不再多个部门审批。
二、《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只减不增。各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适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内部审批的建议。确需增加的事项,需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1号)的工作要求,按程序增加并报省、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部门此前内部审批事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政府****政府部门
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批复
2.****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
2018年8月8日
附件1晋政复〔2018〕271****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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