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深府规〔2024〕8号,以下简称“8号文”)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我局对施工类等7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调整内容
将8号文的最新要求以及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措施纳入了《示范文本》,同时调整了《示范文本》中投标担保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有关内容,《示范文本》的主要调整条款详见附件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使用时间
自2024年12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参照调整后的《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可径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咨询、反馈。请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司****交易中心)将收集到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报我局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监管处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
1.《示范文本》主要修订条款
2.《示范文本》(2024年11月版)
****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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