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阳县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现将本次征收土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
****政府
二、征地批复文件名称
《****政府关于**县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筑府用地函〔2024〕58号)。
三、批准征地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四、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的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五、征收范围
****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范围为**县金中镇大水村,征收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六、征地补偿安置方式
按照**县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偿标准执行。
七、征收土地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已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以货币补偿方式,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将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对征地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政府关于**县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筑府用地函〔2024〕49号)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或者应当知道征地批复之日起 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九、公告期限
自 2024年11月26日起至 2024年12月25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一 ****政府关于**县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筑府用地函【2024】58号
****
2024年11月26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