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12号伏户农用地3(地块二)等2块土地招租公告 2024-11-29
我公司受委托,****村委会12号伏户农用地3(地块二)等2块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位置、租金等招租信息:
序号 | 物业编号 | 地址 | 面积 | 租金 | 状态 | 招租要求 |
1 | **** | ****村委会12号伏户农用地3(地块二) | 8573.38平方米 (12.86亩) | 45010.00元/年 | 空置 招租 | 1、土地性质为国有农用地;租赁土地按现状出租,面积按出租公示面积为准,租赁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少量差异的(±10%),不影响合同总价; 2、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每3年递增5%;承租人在前三个月内(含三个月)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没收其未使用月数租金及合同租赁保证金;满三个月后出现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出租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租金的计算方式以月为单位(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合同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3、租金按年度缴纳,按先缴纳后使用的原则,承租人须根据签订****银行转账方式将当年租金支付给出租人指定账户; 4、承租人****公司代收)缴纳一年的租金作为合同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作租金冲减; 5、承租人利用土地从事经营相关行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土地不能用作“三合一”场所及不得用作从事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等场地使用。 6、该区域属于禁养区域,不得饲养禽畜;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未使用月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7、因第三方、****政府征收(租、征用)物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人提前90天书面通知承租人,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退场,出租人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补偿;承租人无欠费和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可提前终止合同,但至少需提前90天向出租人提出书面需申请,经出租人核查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后,合同终止。 8、承租人在租赁土地上搭建(临时)建筑物,须向相关部门报批,同意后方可搭建。如私自违规搭建棚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须拆除地上搭建棚舍等建筑物时,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作任何补偿; 9、因政府建设或规划发展需要收回该土地的,承租人须在三个月内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要求处置地上物,且对承租人不作任何补偿,若承租人未按要求在三个月内退场的,则视同放弃地上物处置,由出租人强制收回土地的,未使用月数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 10、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最终条款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2 | TSYC0029-M | ****村委会14号伏户农用地5 | 3246.68平方米 (4.87亩) | 24350.00元/年 | 空置 招租 |
基本公示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
二、费用:
(一)租赁保证金:按一年的租金等额收取。
(二)租赁中介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等额计算(国资系统外资产中介费优惠详见明细表)。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下午17:00截止。如在公示期内无人申请的,则**公示期至有申请人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物业的申请意向人须按招租条件****公司报名,签订有关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
2.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了解物业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竞价文件后,即成为申请人,同时视申请人对竞价文件及物业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款后,由我公司开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单据作为参加竞价资格的依据。
4.如公示期内只有1名租赁申请人,该申请人直接获得物业的租赁权,并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如公示期内有2名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流程。
注:我公司和承租人双方确认签订确认书时,我公司已完成本次招租的居间服务,承租人于签****公司支付租赁中介服务费。
(三)报名地点:****(**市**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首层102)
联系电话:0757-****3200
(四)竞价方式
公开公告,网络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后,在规定时间与其签订确认书。
(五)竞价租赁资料取得
竞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公司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公司(http://sszczx.cn/)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司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土地(鱼塘)使用权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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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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