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4乡水塘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7MAB03AQT37 | 建设单位法人:拉巴 |
宗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自治区**市**县幸福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4乡水塘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20-N7620-水**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88.****73611 纬度: 29.****32258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7 |
日行审服环评〔2023〕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9.8 |
9.5 | 运营单位名称:**谢雄****公司 |
****0227MAB03AQT3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25MAB04EMX78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49eVr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4座水塘改建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4座水塘改建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维修改造4座水塘进行调节蓄水,解决干旱季节灌区缺水问题。同时通过对原土渠硬化衬砌及配套渠系建筑物,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因此,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共建设水塘4座(均为改扩建4座),总库容1.71万m3。其中,夏麦村改扩**塘1座,库容为0.44万m3;许贵村改扩**塘1座,库容为0.60万m3;陈木则村改扩**塘1座,库容0.15万m3;琼达村改扩**塘1座,库容为0.52万m3; 2)渠首工程:**取水口(闸)共1处,为琼达村水塘**取水口1座,采用拦河筑坝壅高水位取水。 3)渠道工程:改造渠道总长2143m,其中卡嘎镇陈木则村水塘改造干砌**道1870m;琼达村水塘改造引水渠道273m。 4)标识标牌 仁钦则乡夏麦村水塘、达那答乡许贵村水塘、卡嘎镇陈木则村水塘、达木夏乡琼达村冲嘎水塘分别设置1块标识标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维修改造4座水塘进行调节蓄水,解决干旱季节灌区缺水问题。同时通过对原土渠硬化衬砌及配套渠系建筑物,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因此,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共建设水塘4座(均为改扩建4座),总库容1.71万m3。其中,夏麦村改扩**塘1座,库容为0.44万m3;许贵村改扩**塘1座,库容为0.60万m3;陈木则村改扩**塘1座,库容0.15万m3;琼达村改扩**塘1座,库容为0.52万m3; 2)渠首工程:**取水口(闸)共1处,为琼达村水塘**取水口1座,采用拦河筑坝壅高水位取水。 3)渠道工程:改造渠道总长2143m,其中卡嘎镇陈木则村水塘改造干砌**道1870m;琼达村水塘改造引水渠道273m。 4)标识标牌 仁钦则乡夏麦村水塘、达那答乡许贵村水塘、卡嘎镇陈木则村水塘、达木夏乡琼达村冲嘎水塘分别设置1块标识标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 (1)项目施工场地设置管理区,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及施工作业带扰动范围,并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永久占地适宜区域采取及时的恢复措施以减少项目施工活动对区域生态的不利影响。 (2)施工占压范围内存在表层土壤时,施工前预先对适宜区域进行合理的表土剥离,剥离产生的表土就近堆存在项目施工区域内,项目施工场地区域内表土堆放于施工场地指定空地内,项目施工区域产生的剥离表土堆放于施工作业带空地内,不单独另外占地,剥离表土待施工结束后用作项目绿化覆土,堆存期间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避免水土流失情况加剧,待施工期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先进行平整,对临时占地进行回填平整后将剥离表土全部覆盖至项目占地区域,并在临时占地区域及临时堆放场内适宜地块播撒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籽,并定期洒水施肥,保证植被成活率,以恢复区域植被。 (3)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基础开挖施工分段进行,便开挖边建设,不得对堤防全线进行整体开挖,长期裸露开挖面。 (4)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等区域设置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表面临时覆盖等设施,并设置临时拦挡设施,以减少降雨侵蚀力。 (5)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下雨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对裸土进行覆盖,用沙袋及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6)在河道枯水期内完成施工作业,基坑废水通过水泵抽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至纳普曲支流。 (7)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严禁施工期间捕猎野生动物,严禁追赶野生动物、故意破坏其生活环境,禁止将生活垃圾及建筑固废等远抛至水流、河道内等。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划定施工红线合理规划施工便道,遮盖防护堆料,堤防基础开挖采取放坡开挖,不得对堤防全线进行整体开挖,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等区域设置临时拦挡设施,施工工期尽量安排在河道枯水期,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进行迹地恢复,加大对施工人员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意识,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和随意乱采乱挖乱变道现象。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 1、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每个施工场地内开挖修筑1个容积为4m3/个(共5个)的临时废水沉淀池,用防水布或塑料薄膜防渗,废水排入沉淀池后静置沉淀,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沉淀的泥浆在间歇期通过蒸发、晒干等自然干化脱水处理后,就地平整。施工段结束后对沉淀池作拆除或填埋处理;在每个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容积为5m3/个(共5处)的防渗旱厕,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外运周边草地施肥,施工段结束后对坑池作平整恢复;加强施工效率,尽量缩短施工期;不得向河道内丢弃或倾倒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执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随意侵占河道导致水环境破环现象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减小扰动范围并缩短扰动时间;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机械油污的滴漏;对建筑材料及临时挖方堆场进行遮盖,防止下雨时污水横流。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施工临近敏感点区域应设置2m高硬质围挡,同时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频次,土石方开挖过程增加洒水频次,禁止大风大雨天气进行开挖作业,禁止物料抛洒等施工操作;在施工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最大程度减少扬尘产生污染环境。 ②运输车辆尾及施工机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中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露,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比较均匀地使用。 ②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 ③在运输车辆经过的村庄时限速和禁鸣,施工前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对象进行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工程建设。 ④因项目建设区域周边分布有较近的敏感点,故堤防施工作业带靠近敏感点一侧架设的临时围挡,施工场地四周架设围挡,可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⑤科学安排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时间,设法压缩汽车数量及行车频率,限制施工车辆时速在20km以内,运输时在**居民聚居路段严禁鸣笛。 ⑥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能在正常状态下运转,防止由于机械设备的“带病”工作而提高噪声声级。 ⑦对项目拟使用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严禁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鸣笛。 ⑧对施工人员应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按规定,施工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不得超过8小时,定期轮换岗位。在噪声源集中的施工点,施工人员须佩戴耳塞、耳罩或防声头盔,有效减小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弃物环保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临时挖方均用于项目施工期施工回填,施工中的砂砾石开挖料尽量充分利用,其余土石方全部直接就近分散平衡到渠道沿线低平地带,并及时压实、播撒草种,进行绿化恢复措施,项目不单独设置弃土场;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消毒处理以防止蚊虫滋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废钢材边****收购站;散落的砂浆、废弃混凝土块等可用于防洪堤后回填平整;其他不能利用统一收集,堆放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早厕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附近林草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要定期检修、维护设备,避免机械油污滴漏进入区域地表水体。 2、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设施工机械和施工时间,提前做好施工公示,选用低噪声设备,途径村庄、进出施工场地等敏感区限制鸣笛、速行驶,减少噪声影响。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酒水降尘、封闭运输、轻装轻卸、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周边按照规定设置围挡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修养料。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分类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施工占地导致水环境破坏现象。 | 实际建设情况:(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设置管理区,落实了临时占地、永久占地适宜区域生态恢复措施。 (2)施工前对表土进行了剥离,施工场地区域内表土堆放于施工场地指定空地内,项目施工区域产生的剥离表土堆放于施工作业带空地内,不单独另外占地,剥离表土待施工结束后用作项目绿化覆土,堆存期间用篷布遮盖,定时洒水养护,四周设置排水沟,施工期结束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回填平整、表土覆盖、播撒草籽、恢复区域植被。 (3)分段放坡开挖堤防基础。 (4)在施工作业带、临时堆场等区域设置了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表面临时覆盖等设施。 (5)各种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以预防下雨地面径流直接冲刷开挖面而造成水土流失。对裸土进行覆盖,用沙袋及草席压住坡面进行暂时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6)项目堤防工程施工选取枯水期进行,项目所涉及河流为季节性冲沟,枯水期无水,未设置围堰与施工导流,基坑废水通过水泵抽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至纳普曲支流。 (7)已落实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工作。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越界占压草地。 施工前期已对表土进行剥离,并进行堆存、养护和后期恢复。 本项目未设取土场和弃渣场,砂石料均外购。 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硬化的场地,清理平整、恢复了原貌,回覆表层土壤、草皮。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了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 (2)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采取的站拌方式,并采取了封闭措施,拌和站设置远离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项目实际对粉状筑路材料的堆存地点采取拦挡及防风措施和加篷覆盖措施。堆存地点集中设置在施工场地。 (3)项目全线设置了围挡,同时加强了洒水防尘工作。 (4)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采取了罐装或袋装,未散装运输。 (5)项目施工区域安排了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6)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定期维护。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采用了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 (2)项目未在夜间进行施工。 (3)项目施工**行了施工公示,未收到附近居民的意见和投诉。 (4)施工便道设置离附近环境敏感点较远。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前期对表土进行了剥离、堆存和养护措施,施工后期对表土进行了回覆,并撒播草种;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置,施工区域无固废的环境遗留问题。 建筑垃圾已经尽量回收利用,****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处置,施工现场无环境遗留问题。 (二)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各类废(污)水均合理处置,未外排。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实施,未收到居民关于施工噪声的投诉现象。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实施,未收到居民关于施工废气的投诉现象。 4、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实施,施工区域无固废遗留问题,且未收到居民关于施工固废的投诉现象。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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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硬化的场地,清理平整、恢复原貌,回覆表层土壤、草皮。 | 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了硬化的场地,清理平整、恢复了原貌,回覆了表层土壤、草皮。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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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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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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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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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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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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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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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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