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废旧资产(废旧燃气表)转让
一批废旧资产(废旧燃气表)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7.7336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4-12-02 |
2024-12-13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5505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一批废旧资产(废旧燃气表)转让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机械设备 | 名称 | 废旧燃气表 |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个 | ||
数量 | 40000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因过于陈旧,并失去维修再利用价值,故转让处置。 | |||
瑕疵情况 | 使用时间久,已不适合继续使用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资产(废旧燃气表),约40000个,其中废旧铁质燃气表约39200个,废旧铝质燃气表约800个。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 5、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 (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交易取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7、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5时止(看样需提前联系,预约电话:0577-****3767、0577-****5505)。 8、咨询、报名地点:**市杏花路200号****拍卖行。 9、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10、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5505 11、转让方咨询电话:0577-****3767 12、拍卖会时间、地点:2024年12月16日下午3时整,****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市鹿**府东路869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041858P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7.7336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全额预付拍卖成交款及交易服务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元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756********0008655)。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拍卖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5万元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款,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剩余拍卖成交款,并在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相关款项后)与转让方签订《废旧资产转让合同》。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4、因政策要求,全市老旧燃气表仍处于更换阶段,预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40000个废旧燃气表全部更换完毕,其中废旧铁质燃气表约39200个,废旧铝质燃气表约800个。 5、废旧燃气表采取分批移交,第一批于《废旧资产转让合同》签订次日起移交;第二批剩余废旧燃气表移交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所有废旧燃气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移交。 6、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以加权平均数形式计算各标的的所占权重、单价(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最终成交价以各标的的结算单价乘以实际移交数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7、标的物的拆解、装卸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一切费用自理;标的物的数量清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负责监督。拆解装卸运输过程中,遵守转让方厂区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切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负,与拍卖人及转让方无涉。 8、标的拆解装卸运输自移交之日起20天内清理完毕,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的要求进行提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规作业、擅自变****运输部分标的、拒绝清理现场等)导致标的移交逾期,延误转让方工作计划,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移交并视情况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受让方逾期缴款或逾期办理移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已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受让方资格。标的物的移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否则认定为受让方自愿放弃标的的交接,同时视为受让方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受让方放弃的标的另行处置,受让方已付的拍卖成交款亦不予退还。 | ||
展示时间 | 2024年12月2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5时止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姓名 | 陈先生 | ||
联系人电话 | 0577-****5505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577-****550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拍卖行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5505 | |
手机 | 139****7850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林圭俊 | 电话 | 0577-****3767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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