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和兴船业有限公司拆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52239A | 建设单位法人:钱国栋 |
宋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蚧口路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拆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36-C3736-船舶拆除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蚧口路8号 |
经度:122.37455 纬度: 36.86654 | ****机关:****保护局石岛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18 |
威环荣申书〔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5223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52239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4-03-1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位于在**市蚧口路8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拆船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滑道、船台、综合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船舶拆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在**市蚧口路8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拆船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滑道、船台、综合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船舶拆解。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滑道、船台、综合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船舶拆解,年拆解报废船舶50艘。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滑道、船台、综合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船舶拆解,年拆解报废船舶50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检验、消毒-制定方案-通风、测爆、清理-拆解-二次拆解 | 实际建设情况:检验、消毒-制定方案-通风、测爆、清理-拆解-二次拆解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由罐车****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应确保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要求。 加强营运期废气的治理。项目拆解预处理过程中,应对各类废油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危废库1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二次拆解车间应封闭设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集中排放,基础拆解区切割粉尘应经移动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确保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标准。项目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经排气筒排放。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厂界外2类区标准。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切割捕集粉尘、沉渣须委托环卫部门运送至**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无害化处置。压舱水****建设部门要求回填于建筑施工工地,废家具,废家电、废塑料、废电线、废木材、废玻璃、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废发电机、废空压机、废变压器、废导航雷达、废保温泡沫、废橡胶制品、废铁锈等回收综合利用,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制冷剂应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漆渣、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油箱油柜、废**、废LED灯、废油泥、废油、隔油油泥、机舱水舱底水、废活性炭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由罐车****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要求。 项目拆解预处理过程中,对各类废油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危废库1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二次拆解车间封闭设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集中排放,基础拆解区切割粉尘应经移动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标准。项目食堂油烟应经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经排气筒排放。 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厂界外2类区标准。 项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切割捕集粉尘、沉渣须委托环卫部门运送至**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无害化处置。压舱水****建设部门要求回填于建筑施工工地,废家具,废家电、废塑料、废电线、废木材、废玻璃、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废发电机、废空压机、废变压器、废导航雷达、废保温泡沫、废橡胶制品、废铁锈等回收综合利用,废制冷剂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漆渣、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油箱油柜、废**、废LED灯、废油泥、废油、隔油油泥、机舱水舱底水、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现有项目存在问题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整改完成。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启动,将事故对环境的风险降到最低。 该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经**市总量部门审批确认,该项目废水中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为企业排入******公司的自控指标值,主要污染物 COD 和氨氮年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0.12吨和0.01吨(全厂为0.76吨和0.07吨)以内;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VOCs的年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0.27吨、0.01吨(全厂为6.60吨和14.09吨)以内。 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已完成问题整改,应急预案中包含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经备案,项目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296 | 0.023 | 0 | 0 | 0 | 0.153 | 0.023 | |
0.65 | 0.05 | 0 | 0 | 0 | 0.7 | 0.05 | |
0.06 | 0.001 | 0 | 0 | 0 | 0.06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332 | 0.233 | 0 | 0 | 0 | 6.565 | 0.233 | / |
14.08 | 0.01 | 0 | 0 | 0 | 14.09 | 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沉淀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危废库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2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表1一般控制区 | 封闭车间、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装置、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建设 | 监测2天,昼夜各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切割捕集粉尘、沉渣须委托环卫部门运送至**市固废综合处理与应用产业园无害化处置。压舱水****建设部门要求回填于建筑施工工地,废家具,废家电、废塑料、废电线、废木材、废玻璃、废钢材、废有色金属、废发电机、废空压机、废变压器、废导航雷达、废保温泡沫、废橡胶制品、废铁锈等回收综合利用,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制冷剂应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漆渣、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油箱油柜、废**、废LED灯、废油泥、废油、隔油油泥、机舱水舱底水、废活性炭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按照环评批复逐一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启动,将事故对环境的风险降到最低。 | 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滑道、船台、综合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船舶拆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原有设施进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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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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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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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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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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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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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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