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站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区**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镇谢家村庄**地铁站南侧。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前期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中标人除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外,还须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
招标内容 | **区**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广****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区**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9375㎡,可建设用地面积9375㎡,容积率≤3.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0000 ㎡,总建筑面积暂定4540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3498㎡,住宅面积约26700㎡,建筑限高≤100米,层数暂定为31层。基坑安全等级一级、地基与基础设计等级乙级,该项目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招标人选定方案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给予修改。 2.1.3工程建设地点:**市**区**镇谢家村庄**地铁站南侧。 2.1.4工程概算/建筑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18930.9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前期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中标人除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外,还须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本合同监理工程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单位工程、专业工程、人防工程、配套附属工程和临时工程;中标人不具备监理资质的专业工程,经招标人批准后中标人可与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合同监理费中。 2.2.3监理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4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算,至本合同结算审定完毕之日且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包括本项目前期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中标人必须在本合同签订或在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后,按要求的日期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因非中标人原因(包括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中标人履行合同期限**的,工期顺延,招标人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2.5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043,135.00元,综合单价限价为¥45.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1)投标人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企业及**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提供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已在****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53.html)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档案内上传件的,信用管理平台上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3)点的信用档案取自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下同),****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5.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止时同时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公司****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的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公司****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且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 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公司****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邮政编码、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联系人:董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0379 招标代理单位:**** 邮政编码、地址:**市**区**中路318号22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手机)号码:020-****0072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gzjiancheng@sina.****.com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公司****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市**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020-****6000 传真号码:020-****6141 网址:http://www.****.cn 招标监督机构:**市**区建设****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010 **市**区大金钟路 23 号****交通局二楼 电话号码:020-****0407、****2546 传真号码: / 网址: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20-****0379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市****交通局、**市**区建设****管理中心及****: 本公司就参加**区**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转包或违法分包,****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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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35.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1)投标人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申请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企业及**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提供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已在****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53.html)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档案内上传件的,信用管理平台上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3)点的信用档案取自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要求业绩。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交易中心)(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3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3 10: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23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23 10:30:00 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公司****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南塔9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董工 | 联系电话 | 020-****03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0072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0407 |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