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839993 | 建设单位法人:聂祖康 |
朱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尹中南路71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尹中南路718号 |
经度:120.66032 纬度: 31.22258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7 |
吴开管委审环建〔2023〕8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839993001Y |
2024-06-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83999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83999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281546F | 竣工时间:2024-06-0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980fe****6619c1a7127a214f85e9a8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万m3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m3混凝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制砂、石→配料→混凝土搅拌→装车 | 实际建设情况:制砂、石→配料→混凝土搅拌→装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过程中洗砂废水(126000吨/年)及制砂湿法作业、洒水喷淋废水(4000吨/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无新增生活污水。 2.项目混凝土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14)排放;制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废气收集率及去除率达到《报告表》要求,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加强各操作环节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界不得有异味。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强噪声声源,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机油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混凝土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01~DA021排放;制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2.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及制砂湿法作业、洒水喷淋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废水沉淀设施处理,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新增职工人数,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各种制砂设备、风机等,将噪声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加强减振措施,并充分利用厂房隔声,同时,加强日常保养等措施。 4.一般固废为污泥、废布袋,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委托****处置。 |
混凝土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01~DA021排放,新增7根排气筒(一般排放口);混凝土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粉料仓、搅拌仓,排气筒实际为仓顶排放口,由于粉料仓数量的变化,因此增设布袋除尘器及排气筒,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31 | 0 | 0.231 | 0 | 0 | 0.231 | 0 | |
0.888 | 0 | 0.888 | 0 | 0 | 0.888 | 0 | |
0.058 | 0 | 0.058 | 0 | 0 | 0.058 | 0 | |
0.0024 | 0 | 0.0024 | 0 | 0 | 0.002 | 0 | |
0.058 | 0 | 0.058 | 0 | 0 | 0.058 | 0 | |
0.657 | 0 | 0.657 | 0 | 0 | 0.657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8.536 | 1.8711 | 3.0311 | 17.376 | 0 | 3.031 | -15.5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设施1套 |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搅拌池搅拌处理(为防止水中水泥浆沉淀导致水泵抽水困难),处理后20%的水用管道输送至混凝土生产区,80%的水再通过压滤机处理成**后进入2000m3储水箱,回用于生产。 |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9月30日对沉淀处理后回用水进行了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 | 混凝土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DA001~DA021排放;制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6月26日、2024年7月1日-7月2日、2024年7月9日-7月10日、2024年8月5日-8月6日、2024年9月29日-9月30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其中2024年6月24日-6月25日检测内容为厂界颗粒物监测、厂区内颗粒物监测,2024年6月25日-6月26日检测内容为矿粉1排口、矿粉2排口、矿粉3排口颗粒物监测,2024年7月1日-7月2日检测内容为A2水泥排口、A5煤灰排口、A6煤灰排口、C1水泥排口、B3水泥排口、B5煤灰排口、B6煤灰排口、B2水泥排口颗粒物监测,2024年7月9日-7月10日检测内容为中1A排口、中1B排口、中2A排口、DA014排口、中2B排口、中3A排口、中3B排口、DA013排口颗粒物监测,2024年8月5日-8月6日检测内容为圆锥平台出口、C2煤灰出口颗粒物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加强减振措施,并充分利用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加强减振措施,并充分利用厂房隔声 |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6月25日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废机油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要求,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回收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一般固废为污泥、废布袋,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委托****处置。固废均妥善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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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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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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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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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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