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服务
粤东水**优化配置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服务 | 项目编号**** | |
**省**市**区**市**区天寿路116号 | 项目类型服务类 | |
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本次委托内容为粤东水**优化配置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服务等相关内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专题具体内容包括: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组卷上报审批等。详见《采购需求》。 | ||
粤东水**优化配置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2024-12-02 | 公告结束时间2024-12-06 | |
标段/包编号 | **** | |
采购控制价(元) |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
线下递交 |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否 | 联合体投标否 | |
180 |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工作完全结束为止。成交供应商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部门之前,取得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本次委托内容为粤东水**优化配置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服务等相关内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专题具体内容包括: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组卷上报审批等。详见《采购需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 自2021年以来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或规划选址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行政主部门出具的审核通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4.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homepage)下载谈判文件,并在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之内将响应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1)发送到采购代理电子邮箱(****7795@vip.****.com)。(未按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 ||
2024-12-02 1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6 23:59:00 |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
2024-12-12 09:30:00 | 开标时间2024-12-12 09:30:00 | |
2024-12-02 10:0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4-12-06 23:59:00 | |
**市**区陈家祠道48****设计院5幢101 | ||
**** |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区**路陈家祠道48号 | |
邹工 | ||
020-****6644 | 电子邮箱||
**** | 代理机构地址境内亚洲中国**省**市**区**路陈家祠道48号 | |
许工 | ||
020-****7795 | 电子邮箱****7795@vip.****.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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