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42755F | 建设单位法人:赵忠明 |
王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县**市 |
**市邵原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精(蒸)馏残渣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县**市 **市邵原产业园 |
经度:112.11509 纬度: 35.1575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9 |
济环审〔20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31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4275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74275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11MA47C8XWXT | 竣工时间:2024-04-24 |
2024-04-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5 |
2024-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综合利用精(蒸)馏残渣1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综合利用精(蒸)馏残渣10万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液态焦油:液态焦油-沉降脱水-聚合沉降-离心分离-过滤-成品;焦油渣:焦油渣分离-热解炉热解-油水分离-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液态焦油:液态焦油-沉降脱水-聚合沉降-离心分离-过滤-成品;焦油渣:焦油渣分离-热解炉热解-油水分离-成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废气、物料装卸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液态焦油处理系统工艺废气、热解不凝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液态焦油处理系统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均引入热解炉燃烧器燃烧处理,同时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作为备用设施。热解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两级碱液喷淋+汽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一根15m(DA001)排气筒排放。建设一座15m3/d的污水站,采用混凝气浮+复合催化氧化+二级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 MBR膜生物池+臭氧氧化+三级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焦油渣热解处理中产生的碳渣;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及污泥,导热油炉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热解不凝气燃烧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系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炭渣、污水处理分离出的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更换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物料输送泵、离心机、螺旋分离机、空压机、鼓风机、污水提升泵等,设备声源值在85~90dB(A)之间。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废气、物料装卸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液态焦油处理系统工艺废气、热解不凝气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液态焦油处理系统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均引入热解炉燃烧器燃烧处理,同时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作为备用设施。热解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两级碱液喷淋+汽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一根15m(DA001)排气筒排放。建设一座15m3/d的污水站,采用混凝气浮+复合催化氧化+二级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缺氧+好氧+ MBR膜生物池+臭氧氧化+三级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焦油渣热解处理中产生的碳渣;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及污泥,导热油炉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热解不凝气燃烧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系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炭渣、污水处理分离出的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更换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物料输送泵、离心机、螺旋分离机、空压机、鼓风机、污水提升泵等,设备声源值在85~90dB(A)之间。通过采取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政府所属闲置办公楼,4层,1200m2,办公及化验; 消防水池10m×15m×6m,容积900m3;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池,容积630m3;初期雨水收集池,720m3;危废暂存间,1座,300m2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查,项目辅助工程中办公****人民政府所属闲置办公楼,为了便于现场管理,利用厂区闲置空地设置办公管理用房;公用工程中实际建设的消防水池大于环评要求;环保工程中实际建设的事故水池大于环评要求的容积;初期雨水池小于环评要求的容积,但满足环评中暴雨时期计算的一次最大汇水量要求;危废暂存间面积小于环评要求,但能够满足暂存周期内,危废堆存所需面积。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以上变动内容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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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9576 | 1.003 | 0 | 0 | 0.958 | 0.95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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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296 | 0.4103 | 0 | 0 | 0.13 | 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液态焦油处理系统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均引入热解炉燃烧器燃烧处理,同时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作为备用设施。热解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两级碱液喷淋+汽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和氨气的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标准建议值的通知》(豫环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要求限值;酚类、苯并芘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71-2015) 表5、表6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苯、酚类、苯并芘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液态焦油处理系统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均引入热解炉燃烧器燃烧处理,同时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作为备用设施。热解炉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两级碱液喷淋+汽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热解炉燃烧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气水分离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和氨气的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标准建议值的通知》(豫环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要求限值;酚类、苯并芘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71-2015) 表5、表6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苯、酚类、苯并芘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 |
2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低氮燃烧器 | 气导热油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最大折算值分别为4.9mg/m3、8mg/m3、26mg/m3,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排放限值的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 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南、北、西厂界噪声昼间值为50~53dB(A),夜间值为41~43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均达标排放。西洼村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重点防渗区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液态焦油处置车间、储罐区、热解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装卸区、地下管道,均建立防渗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地面硬化,防渗性能满足渗透系数1.0×10-10cm/s的要求。 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 循环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导热油炉房、生产辅助用房、化粪池等,均建立防渗层,硬化的水泥路面,防渗性能满足渗透系数1.0×10-7cm/s的要求。 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 消防水系统、办公室、门卫室、厂区地面等铺设混凝土的硬化地面。 | 重点防渗区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液态焦油处置车间、储罐区、热解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装卸区、地下管道,均建立防渗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地面硬化,防渗性能满足渗透系数1.0×10-10cm/s的要求。 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 循环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导热油炉房、生产辅助用房、化粪池等,均建立防渗层,硬化的水泥路面,防渗性能满足渗透系数1.0×10-7cm/s的要求。 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 消防水系统、办公室、门卫室、厂区地面等铺设混凝土的硬化地面。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焦油渣热解处理中产生的碳渣;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及污泥,导热油炉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热解不凝气燃烧废气处理产生的脱硫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系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其中炭渣、污水处理分离出的废油、污水处理站污泥、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更换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硫除尘渣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焦油渣热解处理中产生的碳渣,热解炉故障或检修时产生的废沾染物,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及污泥,导热油炉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系统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其中脱硫除尘渣由厂区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有利用能力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后由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公司、******公司、**金隅****公司统一处置。根据企业运行情况,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无工业固体废物外排现象。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焦油渣热解车间设置不低于0.2m围堰,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装置,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液态焦油生产车间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车间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设置油品测漏系统。储罐区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罐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设置油品测漏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1座630m3的事故水池,一座720m3初期雨水池,底部及四周进行防渗处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1)焦油渣热解车间设置不低于0.2m围堰,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装置,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液态焦油生产车间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车间地面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设置油品测漏系统。 (2)储罐区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围堰,同时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罐区进行防渗防腐处理,设置油品测漏系统。 (3)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 (4)1座900m3的事故水池,一座263m3初期雨水池,底部及四周进行防渗处理; (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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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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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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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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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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