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晟业至诚五金设备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300MA524MEP39 | 建设单位法人:王次斌 |
王次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仲恺区 |
沥林镇**北路恒超科技创新园厂房B栋一楼西、二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3-C3353-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仲恺区 潼湖镇三和村卓研工业区8栋厂房 |
经度:114.131838 纬度: 23.007435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8 |
惠市环(仲恺)建〔2024〕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300MA524MEP3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300MA524MEP3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4-09-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占地面积7194m2,建筑面积9119m2。项目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文件柜生产,文件柜10000件/年。项目员工3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7194m2,建筑面积9119m2。项目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文件柜生产,文件柜10000件/年。项目员工3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割、冲孔、折弯、焊接、打磨、喷粉、烘烤、冲压、组装、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冲孔、折弯、焊接、打磨、喷粉、烘烤、冲压、组装、包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与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处理,采用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40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
燃烧废气与烘烤废气经同一排放口排放,处理设施不变;喷粉颗粒物经滤芯除尘回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规范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 (包含危险废物)须同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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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烘烤废气治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其他项目执行《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 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72mg/m3,NOx、SO2最大排放浓度<3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5.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厂房隔声 | 昼间最大声级为63dB(A),夜间最大声级为5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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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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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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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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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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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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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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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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