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皖发改社会函[2019]396号
1.4招标人:****医院
1.5项目业主:****医院
1.6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
2.2招标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建设地点:****大学新校区内(**省**市新站区)
2.6建设规模:****医院新院区项目位于**市新站区**大道与大众路交叉口,主要由一期住院楼、门急诊医技楼、高压氧舱、地下室、污水处理站、配套和辅助用房等组成。总建筑面积约9.2万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一期住院楼地上19层,地下1层,门急诊医技楼地上4层。
2.7合同估算价:260万元
2.8交货期: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进场,需在9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要求或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9交货地点:****医院新院区(**省**市新站区)
2.10招标范围: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含: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82万元的净化工程施工或者净化工程采购及安装业绩。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其他要求:/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932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医院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号
邮编:230061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130****2579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章芹、胡佳慧
电话:0551-****9325、188****529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
电 话:0551-****3530、0551-****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0164。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952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或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87****014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招标公告附件2:《****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澄清(1)
各潜在投标人:
****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13.40元,与招标文件中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2、本项目仅对清单做出调整,已于2024年11月14日作为附件发布,为防止多次发布的附件混淆,请以本次附件为准。
3、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8号开标室。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一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医院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号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130****25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人:章芹、胡佳慧
电话:0551-****9325、188****5299
2024年11月15日
****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1、招标图纸中,空调设计施工说明(一)中第五点的4-a描述的手术室空调系统**面图设计的手术室空调系统均为多联机加新风,但是空调设计施工说明(一)中第五点的4-b、4-c描述的手术室空调系统为做净化,两者矛盾。是否以4-a**面图纸设计为准若不是,则需修改招标平面图和招标清单,同时调整招标控制价。详见下图。
回复:人流手术室与门诊手术室采用多联机加新排风系统,不做净化,以平面为准。
2、招标图纸中,新风机组XF-M-202的水管管径为DN50,招标清单中该台机组的管道和阀门组件管径为DN80,请调整招标清单。
回复:同意设计意见,修改清单。
3、招标图纸中,空调机室外机SWJ-M-205制冷量为30KW,招标清单中该台室外机制冷量为25KW,请调整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同时调整招标控制价。
回复:同意设计意见,修改清单。
4、空调机室外机SWJ-M-204和SWJ-M-205的屋面设备基础是否在招标施工范围若在,招标清单需补充相应工程量,同时调整招标控制价。
回复:同意设计意见,修改清单。
5、招标图纸中包含2台隔离变压器,但招标清单不含隔离变压器,请补充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同时调整招标控制价。如若2台隔离变压器包含在对应的配电柜中的话,也应提高配电柜的招标控制价。
回复:仅配电箱ALS1、ALS2中存在该变压器设备,无需清单列项,仅提高该配电箱的控制价即可。
6、招标图纸中UPS型号为30KVA,但招标清单中UPS型号为10KVA,请调整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同时调整招标控制价。
回复:同意设计意见,修改清单。
7、招标清单中缺少XF-M-202空调远程控制面板,请补充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同时调整招标控制价。
回复:同意设计意见,修改清单。
8、招标图纸中包含2台手术室内多功能控制面板,但招标清单不含,请补充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同时调整招标控制价。详见下图。
回复:同意设计意见,修改清单。
9、招标文件中《最 高 投 标 限 价 总 说 明》中暂列金额计入在招标工程量清 单中,请明确此暂列金额是否含在最高投标限价。
回复:暂列金额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
10、P3页“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问题:未见批文名称
回复:****委员会****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11、P18页“(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R不适用”问题:未执行公管局规定
回复:(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R适用。
12、P107页《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4、《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问题:规范使用错误,应为GB50210-2018、GB/T50034-2024、GB50348-2018、GB50015-2019
回复:修改为“应为GB50210-2018、GB/T50034-2024、GB50348-2018、GB50015-2019”。
13、P110页“藏墙医用气体输出口”:墙面和吊塔各一套,气体终端德制,符合 DIN EN737-1:1998和 DIN 13620-2 标准,问题:德国标准、德制,设置不合理。
回复:气体终端采用国际单位制标准,接口制式应统一,根据设备品牌接口选择配套终端。
14、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调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8号开标室。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同步修改。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澄清一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医院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号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130****25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人:章芹、胡佳慧
电话:0551-****9325、188****5299
2024年11月14日
****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医院新院区暨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医疗净化专项工程(人流、门诊)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梅冲湖路与文明路**东北角****科技园A栋1002-44室
投标报价:贰佰贰拾叁万玖仟柒佰捌拾伍元贰角壹分(****785.21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医院
地址:**省**市**区寿春路300 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方式:130****25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章芹、胡佳慧
联系电话:0551-****9325/188****5299
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法务办公室10楼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