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单位位于**县金北街道房屋有待出租。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逾期视为放弃。现将出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状况
地理位置:该房屋坐落于金北街道,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相对完善,方便开展各类办公及仓储等相关活动。
房屋面积:建筑面积约为900平米,空间较为宽敞,能够满足多种办公兼仓库的布局需求。
二、出租用途
用途限定:本次出租明确规定房屋用途为办公兼仓库,承租人需严格按照此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用于其他非法或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三年。
四、报名条件
1.必须是在国家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合法经营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必需的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优先。
3.具备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工商、物价、税收、安全等相关责任的能力。
五、报名时间、资料
有意向的人士,请于2024年12月10日18:00前到我局504办公室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和法人的身份证明;承租意向书面说明并附报价,格式自拟。
六、确定承租人方法
该门面以评估价45000元为底价公开竞价,报价最高方为承租方,竞标完成后将会在**论坛公示15日。
七、报名须知
1.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及性质使用承租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设施由租赁户自行配置,若装修,则装修方案需向我局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租户不再续租后,租赁户的装修即与租赁户无关,不得向我局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3.室内的水电、管线、灯具、插座、开关、龙头阀门、门窗玻璃、墙面等交由租赁户使用的设施、设备,均由租赁户自行负责维护管理。
4.租赁户独立承担防火、防盗等安全职责,如发生意外,全部责任由租赁户承担。
5.租赁户不得将房屋使用权任意转租,否则经查核实后我局将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租赁户承担。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5:30。联系人:何洪仙,联系电话:138****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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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