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四代半导体碳基材料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第四代半导体碳基材料智造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县智能制造产业园27栋。
建设内容:该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8115.92平方米。项目计划新增第四代半导体碳基材料设备,如微波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系统、激光切割机、相关生产辅助设备如循环冷却水系统以及暖通、照明等公辅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后,实现一条电子级CVD单晶金刚石的生产线,实现年产60万克拉电子级CVD单晶金刚石第四代半导体材料,同时生产切割过程中副产3万克拉碎钻。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工艺技术和设备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附件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调查表。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单位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信地址:**市**区华浦路500号3号楼******公司
联系人:唐勇杰
联系方式:131****1850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通信地址:江****花园路11号
联系人:朱工 025-****3123
邮编:210042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征世科技(**)第四代半导体碳基材料智造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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