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狸桥镇对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50万吨/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3-****447(兼传真)
地 址:****管理局****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市狸桥镇对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50万吨/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区狸桥镇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浙****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组成主要为露天开采工程,**面积0.2802km2,开采标高+126.5m-0m。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分台阶自上而下进行爆破开采,服务年限为10年。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采场+30m以上山坡露天开采时设置排水沟,采场汇水进入1号容积为1600m3沉淀池;采场+30m以下凹陷露天开采时,设置容积为480m3的临时集水坑,将汇水排入1号沉淀池。**正常情况下**汇水经沉淀处理,参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达到相关标准后,用于采区作业、抑尘、车辆冲洗补充水等,不外排。暴雨季**雨水收集沉淀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
废气:采用湿式钻孔,通过控制爆破并降低用药量及在爆破**行洒水控制,减少扬尘量和爆破废气量,露天采场配置2辆洒水车,用于采矿穿孔、凿岩等工序降尘。矿山临时排土场,严格落实《**市矿山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表土集中规范堆存,并在临时排土场下游修建挡土墙,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安装洒水喷淋装置,保证临时排土场表面保持一定的湿度。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排土场周边采取绿化措施进行抑尘。对**内部运输道路进行全程硬化,及时进行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运输车辆管理,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合理安排矿石外运时间,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外运道路段洒水降尘、车辆密闭围挡等抑尘措施,减轻对道路沿线周边环境影响。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及消声等降噪措施。采矿过程中应控制爆破装药量,**夜间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固废:露采产生的废石外售综合利用,按《报告书》要求,依托**现有一座4m2危废库,矿山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需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态恢复:合理布置**平面,**雨水收集后应尽量回用,矿山开采和其他活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有关要求,同时尽量减少露天作业面积,降低环境影响。矿山在服务期满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有关部门意见:****信息化局备案文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