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市赤溪连心绿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
****政府:
《关于**市赤溪连心绿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0781-16-01-838134),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赤溪镇田赤公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赤溪镇X812田赤公路赤溪**田头圩路段赤溪连心绿廊进行绿化与环境改造等,全长约13.68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开展赤溪东西出入口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沿途村落农房风貌提升、沿线景观绿化修复、黄土裸露边坡生态修复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439.21万元,其中**工程费397.11万元,勘察费2.54万元,设计费14.44万元,监理费8.39万元,其他费用3.95万元,预备费12.78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公路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不足部分由赤溪镇自筹解决。
五、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请求审批**市赤溪连心绿廊环境提升工程用地意见及规划许可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市赤溪连心绿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
2024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市审计局、****运输局、****环境局**分局、****交易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