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909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古韩镇后庄村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市**县古韩镇后庄村东南侧荒沟内,占地面积1.0097hm2,拟利用煤矸石作为填充材料对荒沟进行生态修复,总库容为30.54万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坝体工程、防渗工程、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护坡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4.53%。
2018年8月29日,****改革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
2022年8月2日,****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襄政函〔2022〕22号),将后庄村土地复垦项目列入了**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
2024年4月9日,******局出具了《关于对****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方案复核意见》(襄自然资函〔2024〕65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方工程作业应辅以洒水降尘,施工物料、临时堆土等采取洒水或苫盖措施;煤矸石回填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分区分层作业,层层压实,最大程度减少扬尘。作业区配备洒水车及移动式雾炮机;场内运输道路路面硬化,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确保周边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洗车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复垦区按照设计要求修筑排水系统,包括截洪沟、排水沟、雨水导排设施、集水沉淀池和消力池等,确保雨水排出场外,避免浸泡填充物。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场底做好防渗措施,确保达到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防渗要求。煤矸石在回填过程中要层层压实,及时覆土。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优化场地布局和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础建设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回填作业期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限值要求。
(五)认真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合理调配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场区回填覆土。消力池淤泥定期清掏,与产生的建筑垃****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六)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合理划定施工区域,做好土方平衡,禁止随地取土,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充填完成后,坡面、平台及时覆土,顶部平台、马道复垦为耕地;边坡复垦为林地。结合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七)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入场煤矸石需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严禁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4年3月21****政府网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5月13****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同时在周边的后庄村、桃树村张贴了公告,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2024年5月13日和5月20日出版的报纸《**》报分别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3、2024年9月9日,****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