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梅州市梅江区芹洋学校教室护眼照明灯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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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护眼照明灯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机构须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工作:(1)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后,编制采购文件;(2)委托方审核采购资料提出整改意见;(3)配合委托方就以上有关采购资料做好工作上的协调、整改、委托方对文件资料审定确认后整理采购资料;(4)完成发布采购公告;(5)组织开标评标会议;(6)中标公告公示。 | ||
否 | ||
其他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 | ||
否 | ||
否 | ||
2024-12-04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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