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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石公资交〔2024〕1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将于2024年12月24日组织**区〔2024〕047-05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区〔2024〕047-05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产业类型 | 经济指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位于李村镇**村,储备地以东、**村地以南、****公司以西、引岗渠以北 | 23422.50 | 物流仓储用地 | >0.6, 3.0 | 60 | 物流仓储类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 50 | 1318 | 10 | 1318 |
**区〔2024〕048号 | 位于石井乡石井村,石井村地以东、石井村地以南、石井村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67525.11 | 教育用地 | 0.8, 1.6 | 25 | 50 | 4815 | 20 | 4815 | ||
**区〔2024〕049号 | 位于李村镇同阁村、大河镇北**村,****以东、双同路以南、储备地以西、****公司以北 | 42307.91 | 教育用地 | 0.8, 1.6 | 25 | 50 | 3010 | 20 | 3010 | ||
**区〔2024〕050号 | 位于李村镇同阁村、大河镇北**村,储备地以东、****以南、储备地以西、储备地以北 | 19304.96 | 教育用地 | 0.8, 1.6 | 25 | 50 | 1375 | 10 | 1375 |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等为准。
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规划局**分局书面申报。
二、时间、地点安排
(一)文件下载及竞买申请:竞买人于2024年12月5日9时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首次登录需先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参照 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 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 ),方可登录交易平台。登录平台后按照 下载中心 中《土地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出让文件下载和竞买申请。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号通过系统获取)。
(三)资格审查:****于2024年12月24日对竞买人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于2024年12月24日14时到资料审查室(407)查询竞买资格审查结果。
(四)限时竞价时间、地点: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开始限时竞价,地点为****电子竞价一室(409)。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 ****地竞得人需与石家****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3. 本次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4. 竞买保证金按出让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足额交纳。
5. 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纸质、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胜利南大街87号
联系电话:0311-****8269、0311-****5981
联 系 人:姚女士 刘先生
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
**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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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