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怀化市肿瘤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市第二人民医靖州院区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195045X | 建设单位法人:卿前云 |
曾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靖州县渠**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医院)住院综合大楼建设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靖州县渠**路 |
经度:109.67396 纬度: 26.5825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12-14 |
怀环审〔2015〕1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069.34 |
202 | 运营单位名称:**市第二人民医靖州院区 |
124********19504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第二人民医靖州院区 |
124********195045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Q185B7Q | 竣工时间:2024-10-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4ZEVt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住院大楼病床700床,****医院老住院楼总病床位750张,****医院老住院楼内病床位保留300张,医院总病床1000张。淘汰医院现有2台木薪锅炉2t/h和4t/h各一台,及新购2台4t/h的燃气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住院大楼新增病床700床,****医院老住院楼总病床位750张全部取消,医院总病床700张;****医院现有1台2t/h木薪锅炉和改造一台4t/h木薪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及新购2台4t/h的燃气锅炉 |
全院总床位数由设计的1000张床位变为700张床位;淘汰医院现有2台木薪锅炉2t/h和4t/h各一台,****医院现有1台2t/h木薪锅炉和改造一台4t/h木薪锅炉改为燃气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二氧化氯消毒)”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工艺保持不变,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二氧化氯消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处理站恶臭源采取封闭式设计;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标后由楼顶高空排放。锅炉废气通过3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2、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布设院区排水管网。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特殊性质医疗废水经收集单独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3、噪声: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禁止夜间(晚22:00至凌晨6:00)生产,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等,防止噪声扰民。 4、固废:营运期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确保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医疗废物院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物一起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油烟废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等。锅炉机废气经84m排气筒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经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柴油发电机自带消烟装备;汽车尾气少且露天排放。 2、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之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为住院大楼,主要用于住院、观察、疗养等,不涉及特殊性质医疗废水,废水类型主要为患者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之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若以后产生特殊性质医疗废水需经收集单独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噪声处置措施无变动。 4、固废:医疗废物院内暂存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物一起交由**市天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本改扩建项目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高度由原来的35m高排气筒屋顶排放变为84m高排气筒由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提高可减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其余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的管理,严禁医疗废物外泄,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及日常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已加强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严禁医疗废物外泄。已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范环境风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7.04 | 11.579 | 0 | 17.04 | 0 | 11.579 | -5.461 | |
9.03 | 2.64 | 0 | 9.03 | 0 | 2.64 | -6.39 | |
4.43 | 0.332 | 0 | 4.43 | 0 | 0.332 | -4.09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843.104 | 1948.808 | 0 | 1843.104 | 0 | 1948.808 | 105.704 | / |
0.1 | 0.279 | 0 | 0.1 | 0 | 0.279 | 0.179 | / |
0.49 | 0.919 | 0 | 0.49 | 0 | 0.919 | 0.42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之预处理标准 | 本改扩建项目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进行提升,设计处理能力由350m3/d变为1000m/d,处理工艺不变,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二氧化氯消毒)” | 废水排放出口的各检测因子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锅炉废气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限值标准 | 锅炉废气通过一根84米高的排气筒通过楼顶排放 | 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的氮氧化物最高折算排放浓度为56mg/m3,二氧化硫最高折算排放浓度为17mg/m3,颗粒物最高折算排放浓度为8mg/m3,林格曼黑度最高排放浓度小于1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限值标准。 | |
2 | 污水处理站除臭装置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 | 已对污水处理池进行加盖密封,且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采取风机对自由扩散状态的臭气进行组织收集+除臭装置对臭气进行消毒杀菌后进行无组织排放 | 项目厂界下风向的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的最大浓度小于标准值10(无量纲),氨无组织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13mg/m3,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的最大浓度为0.009mg/m3,所有监测项目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限值 | 运营期噪声经过合理布局后,项目高噪声 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高噪声设备按要求安装减震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2~5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1~4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医疗废物院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物一起交有资质的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医疗废物院内暂存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经干化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物一起交由**市天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全过程的管理,严禁医疗废物外泄,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及日常维护。 | 已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已加强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在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严禁医疗废物外泄。已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范环境风险。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医疗废物暂存间依托院区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医疗废物暂存间依托院区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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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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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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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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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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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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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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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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