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道路一沥青路面改造151米,宽6米;道路二混凝土硬化166米,宽3.5米;道路三混凝土硬化376米,宽4.5米;道路四混凝土硬化704米,宽5米)。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4)承包人项目经理:谢园妹,(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湘243****94159,身份证号码:430********2163442);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34185.00元整。
大写:捌拾叁万肆仟壹佰捌拾伍元。
(2)具体标的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工程结算按照验收合格工程量及审计部门最终审定金额为依据进行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年11月10日,履行期限:60日历天
地点:**市**县
4.付款
开工后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在施工进度总工程量达到50%时支付30%合同金额工程资金;在施工进度总工程量达到75%时支付50%合同金额工程资金;结算审计前支付比列不超过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的7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12个月后经复验如无质量问题, 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5. 工程变更
(1)本项目不接受材料调价。
(2)工程变更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炎发改[2023]8号文件执行)。
6.工程质量:符合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本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年,保修期为1年,均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7.工程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无安全责任事故,零伤亡,如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相关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9.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6)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施工队伍。 3、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承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防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本协议在此明确****的卢泽民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单位就**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第 /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及时付清本合同段民工工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我们将严格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法》,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与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及时向民工支付工资;
2、我们将向提交一份我单位在**县鹿原镇产业和旅游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第 / 合同段的劳务合同备案供业主核查;
3、如我方未及时向民工支付工资,业主有权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