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精武镇杂草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GK2024285)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年精武镇杂草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项目概况 2024年精武镇杂草综合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B)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市**区**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精武镇杂草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275万元 最高限价:79.27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委员会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且在有效期内; (1.2)供应商须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09****银行的签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2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2日到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B)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市**区**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方式:(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领取表》,填好后将《磋商文件领取表》及“购买磋商文件汇款截图”一同发送至****@163.com;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公司基本账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公司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协通支行;帐号:105********0193843”,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供应商也可以直接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其他交款方式;(B)现场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携带现金现场填写《磋商文件领取表》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精武镇富兴路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联系方式:022-****3292-8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宁、袁琳铮、徐秀娜 电 话:022-****3292-804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 2024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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