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的委托,****于2024年11月10日承担了《****大修渣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修渣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工程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大修渣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年处理大修渣废置物料17000吨。
总投资:5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园区经二路3636-20号
联系人:赵颜彬
联系电话:155****05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市建设路36号**大厦24层
联系人:向**
联系电话:137****0751;电子邮箱:"mailto:****@qq.com">****@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