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峪口矿主斜井空气加热机组及主立井空气加热站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02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5 18:00
****煤峪口矿主斜井空气加热机组及主立井空气加热站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煤峪口矿主斜井空气加热机组及主立井空气加热站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煤峪口矿主斜井空气加热机组及主立井空气加热站设备采购(第2次招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修正) | 质量 | 交货期 |
1 | **** | ¥****700元 | 见投标函 | 见投标函 |
2 | ******公司 | ¥****800元 | 见投标函 | 见投标函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 |
2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 |
2 | ******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否决原因:
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井空气加热设备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和使用单位反馈证明。(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使用单位反馈证明须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业主单位公章或部门专用章。)。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2)采用保函形式:****银行、担保机构或者保险机构直接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须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金额递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同****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矿井空气加热设备供货业绩,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公司和******公司投标文件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均短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2家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均不通过响应性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监督电话:0352-****223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煤峪口矿
地址:**省**市**县阳方口镇
联系人:宋冰
电话:135****03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街97号**壹号商办楼A座六层
联系人:王育红
电话:159****8461
代理机构及接收异议联系人:王育红
电话:159****846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育红(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