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芙蓉山商贸有限公司萤石矿精选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70400U | 建设单位法人:吴月夫 |
童水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项目位于**市璜山镇五新村五灶自然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萤石矿精选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99-B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璜山镇五新村五灶自然村 |
经度:120.****79654 纬度: 29.****650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4 |
诸环建〔2023〕228 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26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7040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70400U | 验收监测单位:**普洛****公司 |
913********049908G | 竣工时间:2024-04-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萤石精粉46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萤石精粉26400t/a |
注:因原矿实际品质问题,年处理原矿10万吨实际得到萤石精粉的产能小于环评设计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破碎②球磨③分级④加药搅拌⑤浮选⑥脱水过滤⑦尾砂脱水。 | 实际建设情况:①破碎②球磨③分级④加药搅拌⑤浮选⑥脱水过滤⑦尾砂脱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型或者车厢加盖篷布,避免敞开运输。经过农居点路段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并限速限载,以减少对沿线农居点的影响。原料堆场全封闭,同时对原料堆场采用移动式洒水降尘装置。原矿堆场设置全封闭钢结构内,同时采用移动式洒水降尘装置对粉尘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对矿堆底部给料机处及皮带转载点进行全封闭设计,并设置喷淋抑尘设施,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破碎机进料口三面一顶封闭,水雾降尘,每台破碎机各配备1套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在车间内排放。 环评要求输送带全部安装密闭罩,并设置水喷雾除尘,控制和减少输送扬尘的产生和排放,项目输送全部在密闭的厂房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大部分隔绝停留在生产厂房内,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少,无组织排放。在厂房原料投料处设置粉尘水雾喷淋装置,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同时在设备四周安装雾化喷头进行喷雾降尘,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泥沙分离+混凝沉淀)处理后95%回用于生产,5%经“除氟沉淀+组合滤池”处理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公司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型或者车厢加盖篷布,避免敞开运输。经过农居点路段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并限速限载,以减少对沿线农居点的影响。原料堆场全封闭,同时对原料堆场采用移动式洒水降尘装置。原矿堆场设置全封闭钢结构内,同时采用移动式洒水降尘装置对粉尘进行处理,建设单位对矿堆底部给料机处及皮带转载点进行全封闭设计,并设置喷淋抑尘设施,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破碎机进料口三面一顶封闭,水雾降尘,每台破碎机破碎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输送带全部安装密闭罩,并设置水喷雾除尘,控制和减少输送扬尘的产生和排放,项目输送全部在密闭的厂房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大部分隔绝停留在生产厂房内,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少,无组织排放。在厂房原料投料处设置粉尘水雾喷淋装置,生产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同时在设备四周安装雾化喷头进行喷雾降尘,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泥沙分离+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公司处理。项目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泥沙分离+混凝沉淀)由**金****公司设计,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t/d。 |
项目实际不设除氟沉淀+组合滤池,生产废水经泥沙分离+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际减少了水污染物的排放。环评中项目破碎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在车间内排放。实际项目破碎机破碎粉尘废气收集后经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增加了排气筒的高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车间内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 ,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隔声降噪,建筑物隔声,强化生产管理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施后,本工程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对主要的高噪声设备在平面布局时尽量远离边界,制定了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的相关制度,噪声经隔声、减振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8 | 1.51 | 0 | 0 | 0.048 | 0.048 | |
0 | 0.019 | 0.608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001 | 0.03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43 | 0.45 | 0 | 0 | 0.43 | 0.4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化粪池/隔油池 | pH、NH3-N、总磷、氟化物、COD、SS、动植物油 | |
2 | 初期雨水、尾矿废水污水处理设施 | / | 泥沙分离+混凝沉淀 | pH、NH3-N、总磷、氟化物、COD、SS、动植物油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粉碎机粉尘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氟化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预防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隔音减振 | 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车间、物料存储车间、原料、产品、尾矿砂堆场、危废暂存间、废水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处理工艺。 | 本项目根据其实际情况,厂区主要防渗区划分如下: (1)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 (2)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产品堆场、尾砂堆场、原矿堆场 (3)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 目前各防渗区已按以下防渗要求设置。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按要求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尾矿砂和尾矿污泥、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委托****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经现场调查,企业目前建设有80m2尾矿砂堆场,180m2污泥仓库,8m2的危废暂存库。根据废物类别等将废物进行分类堆存。 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区门口贴有警告标志、危险废物周知卡,并由专人管理;危废仓库地面做重点防渗处理,危废分类分区放置,并设置危废标签。目前危废仓库已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合理地规划运输路线及时间,运输时必须谨慎驾驶,以免事故发生。 ②危险物品的装运应做到定车、定人。③被装运的危险物品必须在其外包装的明显部位按规定粘贴《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规定的危险物品标志,包装标志的粘贴要正确、牢固。⑵贮存过程注意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废气的收集和处理,高标准、严要求地配套废气收集处理实施,并通过配套备用风机等,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切实防止事故排放的发生。 | 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的运行、维护制度,企业已配备基本应急防范措施,企业已按要求于2024年5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30681-2024-043-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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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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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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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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