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公示时长:10天
基本情况:
**县ZP2024-019号宗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紫****体育场对面),调查总面积为4085.57平方米(合6.12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21097°,北纬33.04702°,地块四至范围:**紫禁城路,南至民族街,西至绿地,北至已出让地块。
根据调查地块勘测定界图及核准土地规划条件工作回执单(文件号[2024]-025),该调查地块原用途为碾坊庄农用地,现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建筑面积的20%)。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以及《**省国土厅明确土壤污染防治五项重点工作》要求的“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土地供应要符合土壤环境管理的要求,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向市场供应”。为此,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
2024年10月14日,受****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5日,多次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调查地块从历史至今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在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和异常气味,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对可能涉及的工业废水污染源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进行了综合性分析;对周边可能潜在的污染源进行了逐一判断。地块周围约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存在的生产经营企业****商行、****医院、****酒厂、裕隆加油站、****加油站、******公司、******公司、镇****公司、镇****公司、**美****公司、**梦****公司、梧桐树新经济产业园;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
因此可以确定调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的影响可以接受。分析认为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大队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高敬礼 150****1807
电子邮箱:****@qq.com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地块责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已压缩)**县ZP2024-019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