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02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沿江大道以东、鸿庆路以西、团结路以南、过船东路以北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企业投资36650万元建设高性能不锈钢管材及管件生产项目,项目**主厂房、立体仓库、甲类仓库、罐区、****实验室、污水处理站等,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不锈钢管材及管件的生产规模。
公示情况:11月21日至11月2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区域雨水管网。表面处理含重金属废水经“调节池+两级物化沉淀+膜浓缩+蒸发脱盐”的工艺处置后回用于生产,经三级沉淀处理后的打磨冷却废水与制管焊接、覆塑冷却废水、试压废水、表面处理其他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定排水、纯水制备弃水一起,达接管标准后排入中交苏伊士****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平口废气、焊接烟尘、切割废气、抛丸废气、酸洗、脱膜、钝化等酸性废气、覆塑废气、****处理站废气。平口废气经1套静电除油+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覆膜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切割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酸洗、钝化、脱膜废气、电解抛光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氧化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一级氧化喷淋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抛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风机、空压机、切割机、平口机等噪声经基础减震、隔声处理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锈钢铁屑、废边角料、废布袋、废滤筒外售回收利用;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置;表面处理槽渣、表面处理槽液、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拉伸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含重金属污泥、重金属废盐、废过滤材料、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打磨泥、沾染性不锈钢铁屑、沾染性废边角料、静电除油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62号,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