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山线改造购买警用装备项目(第二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沈山线改造购买警用装备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沈山线改造购买警用装备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大街一段2号
联系方式: 183****6868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金卡路22-1号A3713
联系方式: 158****40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质保期:****工作站质保期三年,终身维护。事故防闯入系统质保一年,其他电子产品质保一年,服装类三个月,易耗品除外。 现场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客户提出的维修、维护要求,保证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8小时内解决问题。 培训要求:提供免费培训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履约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质保期:****工作站质保期三年,终身维护。事故防闯入系统质保一年,其他电子产品质保一年,服装类三个月,易耗品除外。 现场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在线服务,客户提出的维修、维护要求,保证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8小时内解决问题。 培训要求:提供免费培训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0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程怀东、许彩珍、郑晓青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