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县“千年商港”水陆联运补短板工程核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 |
平发改投资〔2024〕273号 关于同意**县“千年商港”水陆联运补短板工程核准的通知 温****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县“千年商港”水陆联运补短板工程项目立项的报告》(温港控﹝2024﹞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县“千年商港”水陆联运补短板工程建设,现将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意义:本项目是加深“港、产、城”融合发展,抢占鳌江流域现代服务业制高点的需要;是“拥江”发展、以“大都市区”格局抓融入,打造“千年商港”的需要;是构**阳港区“水水联运”和“水陆联运”新格局,加快现代智慧物流建设步伐、强化**港**港区西湾作业区配套服务能力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选址:**县海西镇**、鳌江入**北侧区域。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总用海面积465915平方米,折合约 698.87亩,包括**港区西湾作业区起步工程、**港区西湾作业区防沙导流堤工程。其中**港区西湾作业区防沙导流堤工程**导流堤1500米,**导流堤预留空间用于后续西湾作业区码头泊位建设;**港区西湾作业区起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码头泊位数量3个,吨级2000 吨(水工预留5000吨级),年吞吐量210万吨;配建停车位120个、充电桩24个。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56854万元;其中**港区西湾作业区起步工程投资为27777万元,工程费用为21995万元,**港区西湾作业区防沙导流堤工程投资为29077万元,工程费用为2352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由资金16854万元,融资资金40000万元。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县“千年商港”水陆联运补短板工程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项目核准相关文件:相关部门意见。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温****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年11月2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