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原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存量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省****办事处栖风北路 (云盘梁北侧)三棵树小区5幢3-7-1号 | 1,834,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000 | 其他服务 | 垃圾清运服务 | 将生活垃圾从**县垃圾焚烧厂运输至指定地点。 2、在装载生活垃圾时提供专门的装载机装货服务,能更方便、快速的装载货物。 3、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规定,供应商须将存量垃圾清运至合法的处理地点,使存量垃圾能及时得到安全、合规的最终处理或处置等 | 1、清运服务标准:本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车辆的选择和运输管理 (1)采用重型牵引全密闭专用U型罐自动卸载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漏、无异味扩散。 (2)运输车辆需配备防臭味扩散等等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县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1、清运服务标准:本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车辆的选择和运输管理 (1)采用重型牵引全密闭专用U型罐自动卸载车辆,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漏、无异味扩散。 (2)运输车辆需配备防臭味扩散等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商贵全、陈晓珍、陈达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在办理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公司**高新支行;账号:510********70000149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167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02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邛溪镇绛熙中街
联系方式:0837-****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59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5936
****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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