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有些地方考核导向不合理,对本应是守底线、****环境保护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指标,并每月考核督办。部分县(市、****委员会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不充分,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力度不够,少数部门 三管三必须 的责任意识有欠缺,少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依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不强。县(市、区)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人员和装备配置难以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二、整改目标
树立科学合理考核导向,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县级环委会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探索和落实环境执法与其他部门有效衔接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1.对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年度招商引资目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环境保护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现象发生。对检查摸底发现存在向生态环境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并形成常态化备案工作机制,加强监督。
2.加强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办公室主任设置,进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督办,强化责任担当,深化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按****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宜环委发〔2024〕1号)要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通过招录和人才引进等****执法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和装备设备配备,切实提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水**能力。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
经自查核实,在全市招商领域未发****环境保护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现象,并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
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督办,2024年以来向各地各部门下达各类通报、提醒函等160余份。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领域涉嫌违纪违规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办法(试行)》,向市纪委监委移交并受理生态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线索9条。
(三)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
深化部门协作配合,****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 绿色破产 工作机制,助推产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的办法》,****园林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市在破坏森林**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林业碳汇试点工作方案》,****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制定印发《县市区2024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实绩项目清单》《市直部门2024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实绩项目清单》。
(四)整改措施4完成情况
****执法队伍,2024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3人,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目前正在申报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工作。加强监管能力建设,2024年市级财政环境监测部门预算共计1166.66万元,同比增长2.25%。购置检验检测设备、执法配套装备,组建电子围栏、交通源站、水质监测站,提升业务硬件实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组织开展 宜荆荆 都市圈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联合技能竞赛,获团体二等奖2项、个人二等奖1人;组队参加第三届**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获综合比武团体二等奖2项、个人一等奖2人、个人二等奖5人、个人三等奖3人,专项比武团体一等奖、个人二等奖2人、个人三等奖1人、组织奖1项;组队参加**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获团体三等奖、个人一等奖1人、个人三等奖2人。积极参与**省水生生物补充调查技术交流活动,提升业务软实力。2023年度**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省建设在全省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
如对该项整改工作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12月2日 2024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反馈。
联系人:晋彪
联系电话:071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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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