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圣西路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答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质疑答复内容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直接删除还是需要保留
答复:投标人可以选择删除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需要上传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请问提供建筑工程、 民用与建筑、土木工程、施工管理、**、市政、道路、桥梁、造价工程、桥隧、隧道、道**梁、道桥、园林绿化、园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复:满足。
问题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投标。
问题四:请问不具备****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满足。
问题五:因整本的财务报表内容非常多,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能否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提供附注即可
答复:可以,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要求需满足投标人须知1.4.1财务要求。
问题六: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或“/”即可
答复:可以。
问题七: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答复: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内容须按照实际内容填写;
问题八: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复:经查,未发现CQ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的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不一致的情况,若不一致,以CQZF或CQCF的电子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中,清单项“300厚级配碎石垫层-****车行道”、“200厚级配碎石垫层-彩色透水砼人行道”、“300厚级配碎石垫层-****车行道”、“100厚C25 10-20mm粒径素色透水混凝土稳水层”、“200厚C25 10-20mm粒径素色透水混凝土稳水层”等很多清单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为避免结算争议,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项目特征与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项目名称为准。
答复:若清单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不一致时,以清单项目名称为准。
问题十:投标人须知10.10结算支付原则“(2)、可调价材料价格发生变动,工程结算时调整具体如下调差金额:对于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筋、型钢、条石、片石、预应力钢绞线、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预拌商品砂浆、砌筑材料,如果算术平均价与基准价相比涨跌在+/-5%以内,各项调差:如果算术平均价与基准价相比涨跌超过+/-5%(含5%),结算时对超过部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差,用量以发包人审定的清单结算量为准,(A-B-A*5%)*结算量。对于钢材,如果算术平均价与基准价相比涨跌在+/-3%以内,各项调差;如果算术平均价与基准价相比涨跌超过+/-3%(含3%),结算时对超过部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差,用量以发包人审定的清单结算量为准,(|A-B|-Ax3%)x结算量。”,问题1:本条中“如果算术平均价与基准价相比涨跌在+/-5%以内,各项调差”中“各项调差”是什么意思问题2:争对涨跌幅度,前文(包含钢材部分)为+/-5%,后文单独钢材部分又为+/-3%,前后矛盾,请招标人进行明确。
答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十一:本项目质保金扣留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应付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按结算金额的3%计算)先行缴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100%支付工程款。为减轻发承包双方工作的流程,质保金的扣回方式可否改为直接在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答复:质保金扣留方式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问题十二:专用合同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⑧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完成结算审核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100%;”与投标人须知中10.12进度款支付“⑧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完成国家审计审核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支付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100%。”前者描述为完成结算审核、后者为完成国家审计审核。因有些项目不确定是否会有国家审计,请招标人前后保持一致,改为完成结算审核。
答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十三:投标人须知10.10结算支付原则中的价差调整办法与专用合同条款中11.1的描述不一致,请问招标人,最终结算时应该以哪一个为准请保持前后一致。
答复:若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为准。
问题十四:1、招标文件中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提及由谁支付,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本项目无交易服务费。
问题十五:根据******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11/t****1107_****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0524_****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09/t****0903_****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0628_****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10/t****1007_****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01/t****0120_****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市****管理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答复:本项目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情形,将按《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是指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在渝承揽新业务的相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情形。
问题十六:请问这个标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不,不要回复"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委员会“这些官方语言,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和《**市招投标实施条例》执行。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具有与评标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招标人****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两人。
本项目补遗通知内容如下:
1、针对约定材料实际使用施工期间的算术平均价与其基准价相比涨跌超过+/-5%(含5%)时,允许调整价差,涨跌未超+/-5%的材料不予调差,调差方式按约定执行;约定材料种类涨跌幅度均为±5%。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进度款支付(2)进度款支付第8款修改为“⑧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完成最终结算审核后 28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指定账户支付结算审定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100%”。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