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经开区2024年度公务用车更新购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公务用车
数量:13
单位:台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新能源小型客车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及推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合科创委办〔2022〕16号)文件,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关键技术领域国际、国内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以下简称“三新”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产品)就地应用,依据《**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等评价因素,不得以规模、成立年限、市场业绩等为由限制“三新”、“三首”产品参与投标的资格,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三新”、“三首”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采购“三新”、“三首”产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其他使用国****政府采购要求,鼓励采购“三新”、“三首”产品。
拟单一来源采购产品ID.与众由大众汽车(**) 有限公司生产,****集团的MEB平台开发,采用高性能电驱技术,车辆拥有卓越的加速性能和长续航能力,整车结构设计按照全球最高碰撞安全标准打造,在智能化配置和安全性能上都占领先优势。2024年ID.与众通过**市2024年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因“三新”产品ID.与众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大众汽车(**) 有限公司)处采购,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综上所述,与会专家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ID.与众,由****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众汽车(**) 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珠江路3456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徐工
联系地址:****开发区翡翠路398
联系电话:055****7918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方工
联系地址:****开发区翡翠路398
联系电话:055****79201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开发区翡翠路398
联系电话:055****7912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1202单一来源专家意见.pdf (89.4 KB)
****1202专家论证纪要.pdf (153.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