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水**(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成交金额:****000.00元
评审报价:****000.00元
评审得分:88.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水**(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估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市水**(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主要对**市水**(水阳镇段)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水生态修复工程各子项工程进行合理布设监测样点,对水质、底质、水生态进行连续跟踪调查、监测,评估工程实施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及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评估成果符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对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7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海峰、舒杰、司马小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
2、金额:1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水阳镇、**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0563-****503、177****9786。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水阳镇
联系方式:0563-****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联系方式:177****9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主任、方工
电话:0563-****503、177****97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