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等18座水库恢复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水库等18座水库恢复治理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有关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丙级视为乙级】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现修改为: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丙级视为乙级】。
2、原招标文件中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或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现修改为: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注: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时00分;现修改为:2024年12月20日08时00分。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系统中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