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最新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划定成果
(2)落实已批建设用地
衔接湖洋村已批农转用数据,叠加原规划数据分析,原规划****电站建设项目用地与已批农转用图斑有出入,规划衔接已批农转用图斑,对项目范围进行调整。并依据《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NB/T11097-2023)落实保护范围和相关管控要求。落实该项目,约占用林地54.47公顷,占用耕地2.08公顷。
(3)落实已批交通工程项目
原****交通局已批复的关于**县社硎乡湖洋村华社线至柳溪 道路硬化工程(湖洋村新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设计于2024年6月6日批复;计划实施过程中套核已入库村域用地规划,该红线原规划未落实,为保证该项目红线内的用地符合规划,项目审批手续能顺利办理,本次村庄规划修编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素,涉及占用林地面积4.61公顷。
(4)村庄权属界线调整
根据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原湖洋村村界范围****林场,2023年12月,****委员会****林场根据历史上形成的权属界线和有关文件规定,协商确认,调整后的土地权属界线正确无争议,且2022、2023年年度变更调查数据,该争议部分,村级调查区已调整为湖洋村。原规划村级调查区范围总面积851.00公顷,本次修编调整后的村级调查区范围总面积为1243.02公顷。
(5)村庄内部发展新诉求
原村庄规划用地空间布局未落实已批交通项目以及未充分考虑腾退住宅安置问题,村庄居住用地、道路系统已不能适应后期发展的建设要求,需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提升。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修改内容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信函等形式向****反映。
**县社硎乡湖洋村村庄规划修编必要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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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