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1号线呼兰路站扶梯修理单一来源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轨道交通1号线**路站扶梯修理
三、采购预算:8.8332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轨道交通1号线**路站1台扶梯在台风天气下被砸坏后的修理。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配套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补充说明: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配套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六、补充说明:
根据2023年1月**市长龚正所签署的《**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76号令)中第三十六条(公共交通场所电梯的维护保养)中规定: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选择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上述电扶梯均为****公司所产,由****安装并承担了保修期的维护保养。另外,电梯是特种设备,从系统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及稳定性出发,本项目拟委托****承接。
七、拟定供应商:****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公司; 地点:**市**区龙阳路2100号; 受理电话:021-****7667。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9188*605988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9188*6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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