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白沙驴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3】323号文(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市******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白沙镇黑石山村、**社区、****社区金盆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区白沙驴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市**区白沙镇驴溪河干流及其支沟袁家溪两岸,本次工程的建设任务:以水环境治理为主,兼顾生态修复,防洪,岸坡治理,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综合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驴溪河干流及其支沟袁家溪两岸河道全长8.66km;其中:改造生态护岸11.06km(驴溪河左岸改造生态护岸约5.44km,驴溪河右岸改造生态护岸约5.38km,袁家溪支流右岸 0.24km),**生态隔离带共计约29.78万㎡,**生态湿地共计11.49㎡,**生态沟渠约12.77km,河道底泥清淤疏浚15830.85m,驴溪河流域雨污水管网改造12.8km,河道垃圾清理约1.5万吨,**挡墙长度134.5m,**生态步道8.125km,新**全措施 8.125km,水文化节点4处共计1476㎡。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802.5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69.07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要求。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力 | 联系人: | 李徐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9****3555 | 联系电话: | 156****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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