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金属配件2600万套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金属配件2600万套建设项目
地 点:**市坦洲镇新**村兴环街56号E栋A卡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年产金属配件2600万套建设项目位于**市坦洲镇新**村兴环街56号E栋A卡,选址中心位于东经113°24′46.213″、北纬22°18′7.840″,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7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本项目主要从事生产金属配件,年产金属配件2600万套,本项目有员工34人,年工作天数未300天,每天工作24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在厂内就餐(食物均为外购,项目不再厂内煮食)。
废气部分:
1、压铸成型、熔融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研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装置+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条15米高排气筒(FQ-009763)排放;
2、抛光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的半密闭罩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帘柜进行水喷淋处理后,抛丸废气经密闭设备排气口直连风管进行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水喷淋塔处理后与抛光废气汇集,经一条15米高排气筒(FQ-009764)排放。
3、修毛刺、机加工过程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部分:
1、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市坦****公司处理,最终排入前山水道;
2、生产废水:废气治理废水、清洗废水主要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外排。
噪声部分:
噪声防治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震降噪、合理布局安装、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强搬运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
固废部分: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废火花油、以上油类物质废弃包装物、脱模剂/清洗剂/光亮剂的废弃包装物、沾有油污的废抹布及废手套、含油金属碎屑、沾有研磨清洗液的金属碎屑和废磨料、废脱模剂和研磨清洗废液、熔炉铝灰渣、除尘铝灰渣、废饱和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验收报告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9****5856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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