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市积极稳步推进**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经中央部委审核通过,****政府发布《关于**市**区**岸街道**湖片区**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府征〔2024〕14号)并组织起草了《**区**岸街道**湖片区**村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自然**听证规定》和《**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政府兹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举行《**区**岸街道**湖片区**村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地点:**市**区新岸路32****办事处2号楼1楼会议室
二、 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区**岸街道**湖片区**村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听证。
三、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 报名地点
**市******办公室
五、 申请资格
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3、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区**岸街道**湖片区**村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欢迎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六、 申请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申请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 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将于2024年12月22****政府官网和****办事处发布最终代表名单。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办事处将于当日在听证会举行地点组织申请人推选相应人数代表参加听证会。
八、 其他事项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办事处 薛兆发 咨询电话:075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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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