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一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一期 (项目名称)****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园区(一枝山、大草坝、机电沟);
2.2建设规模:建设园区主干道路约2.2千米及配套设施,建设2号循环道路约0.7千米及配套设施,建设园区3号循环道路约0.8千米。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的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审核该项目所有专项工程二次深化的设计图纸并签章,编制施工图预算(预算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承接查验相关工作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后续服务等;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3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州))(网址: http://www.****.cn )—“登录”—“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米**攀莲镇**路6-12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812-****49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 号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185****09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