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中心2025年送货车辆运输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中心2025年送货车辆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11月07日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30时(**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赵龙、段**、岳春、王道玉、宋军波(业主评委)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现向招标人推荐以下投标单位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优惠率为5.10%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即可终止合同,采购人除据实结清服务费用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优惠率为5.07%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即可终止合同,采购人除据实结清服务费用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金之****公司
投标报价:优惠率为5.02%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即可终止合同,采购人除据实结清服务费用外,不承担其他责任。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03日2024年12月05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滨**路1968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7-****052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儒林星座A厅603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377-****7712/184****8066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