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学、****集团总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确认,质疑事项成立。现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学、****集团总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国强**316号
中标金额:108.3672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8.3272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学、****集团总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包) 品牌:希沃华腾、东芝、鑫城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规格型号:DZ0826-0067、FC-2021AC、XBB80600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数量:办公室台式电脑10台、A3 彩色复印打印机1台、智慧黑板62台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表。 单价:办公室台式电脑3386元/台、A3 彩色复印打印机6105元/台、智慧黑板8658元/台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涛(组长)、周辉、卢荣香、吴根福、顾乃传(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贰万捌仟柒佰肆拾元零伍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省**市**县荆山镇禹王东路388号
联系人:章正松
联系方式:138****5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花园湖名邸东门面008号
联系人:魏雅娴
联系方式:136****3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正松(采购人代表)、魏雅娴(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38****5639(采购人代表)、136****3302(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响应表
3.分项报价表
4.优先采购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