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4)建字第126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排涝能力提升项目(四标段)施工****改革局以 ****改革局关于**市**排涝能力提升 项目(四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清发改投资〔2024〕3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集团****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2)、项目概况:一、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建设规模:DN300-DN1200管道修复治理6300米, DN300-DN1200管道清淤治理9298米;DN300-DN1000管道改造1064米,**检査井48座。(二)建设内容:1.实施11条市政道路(乡愁大道、**大道、花园路、职教路、将军石路、塔峰路、星坡路、云站路、观清路、清州大道、白马大道)排水管网管道修复;2.实施 11 条市政道路(水塘路、丹山路B段、清州大道、**路、巢东路、贵红大道、新农村南侧道路、东北村**北路 239号、青龙村森林防火卡点、栗山路与盘江路交叉处、大星村新寨路口)排水管网问题点治理;3.实施 4条市政道路(清州大道、花园路、云岭中路、观清路)排水管分流改造。(3)、工程投资概算为:4881.5 万元;**工程费:4159.9万元。(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全部内容、招标期间所发生的澄清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与有关部门的验收、移交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23日,****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9761,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09:30,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222.****.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
5.2未****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 ( **省﹒**市)(工程建设类)、**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督部门:清****办公室。
地址:**市百花**综合办公楼1802。
电话:0851-****989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集团****公司(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张桂敏 | 联系人: | 向征东、张瀚元、缪继芳、蔡巡 |
电话: | 138****1067 | 电话: | 188****6677 |
**** ****集团****公司(代建单位)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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