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02 17: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生产三区二期工程窖池筑窖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02日
******生产三区二期工程窖池筑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肆拾柒万壹仟贰佰伍拾肆元贰角叁分(小写:****254.2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魏君阳****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肆万玖仟柒佰柒拾贰元柒角(小写:****772.7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合力****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肆拾伍万零贰佰柒拾捌元玖角柒分(小写:****278.97元)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林文定、陈伟、孙樱哲
电 话:187****4265、150****7093、131****5687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信访举报电话:010-****7512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四、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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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