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内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4.2原文件要求为“4.2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记录结果截图。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如查询发现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现修改为“4.2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记录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如查询发现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5.1原文件要求为“5.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5年(含5年)以上项目设计经验;”,现修改为“5.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5.2原文件要求为“5.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现修改为“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5年(含5年)以上项目设计经验”;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5.3原文件要求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修改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5.4原文件要求为“5.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5年(含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现修改为“5.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8年(含8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5.5.1条款中项中安全员人数原文要求为“2人”,现修改为“3人”;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中增加“备注:上述人员要求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提供时间段为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投标报价中增加“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330.79万元,其中设计限价为342.61万元,**部分限价为11988.18万元。”;将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345.06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342.61万元。”;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 原文件要求为“类似项目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建或已完工的燃气管道**或改造业绩。”,现修改为“类似项目指: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建或已完工的燃气管道**或改造业绩。”;
10、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业绩时间的要求均增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澄清内容请各投标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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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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