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际铁路物流港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际铁路物流港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德****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德市旌发改行审【2021】3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及市场化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旌发改行审【2021】3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黄许镇。
2.2规模及投资额:园区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计、施工,厂房建筑面积:5348.42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724.8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额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部分: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编制、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配合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2月 03日00时00分00秒至 2024年 12月 23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月23 日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地 址:**市**区**山北路319号
电 话:0838-****537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沁河路9号**和睦人家6栋
邮 编:/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0838-****00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长益东二路1号丽都汇写字楼1507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8-****221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1月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