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绿色高端面料整理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绿色高端面料整理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开发区安东园****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利用**省**智能装****公司****开发区(安东园)已建的4栋5层的标准化厂房、办公宿舍楼进行建设,本次项目主要安装生产设备,并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包括圆网、平网印花、数码印花、热转移印花以及配套水洗、定型,同时还有转移涂层、烫金、植绒、成衣水洗等加****中心。项目总投资8.6亿元。具体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和工艺等以报告书及我局批复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收集系统采用明管化设计,污水收集经一套处理能力为3000m3/d(污水站总处理规模为10000m3/d,按3000m3/d安装设备)处理,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澄清池+臭氧接触氧化工艺+砂滤+超滤+RO反渗透”,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GB/T19923-2024)表1(工艺用水)要求后55%回用。外排废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规定的表2间接排放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泉****公司****处理厂协同处理。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指标包括流量、PH、COD、氨氮。经隔油处理的厨房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
****电厂的集中供热,不配备锅炉。圆网**网印花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处理、数码印花废气采取“碱液喷淋+水喷淋+活性炭”的处理工艺处理、定型机配备余热回收装置,采用“喷淋+静电”净化设施、烫金面料生产废气采用“RCO”的处理工艺、植绒面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两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热转印印花废气采用“RCO”的处理工艺、转移涂层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的处理工艺,尾气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企业排放限值(参照执行**省地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磨毛车间含尘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设施主要产臭工序进行加盖封闭,采用“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设施,尾气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规定限值(参照执行**市地标);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规定限值(参照执行**市地标)。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隔音减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废布料、废塑料膜、转印纸)外售综合利用,包装桶、废离型纸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沾染化料的废包装容器,废气处理更换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实验室过期的药剂、废液,废水在线监测产生的废液,配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格栅、废活性炭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或**化利用;物化污泥应进行危废鉴定,根据鉴**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立全厂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利用车间地面的污水沟作为室内消防废水的收集、截留系统,室外消防废水通过雨水管道和雨水总排放口的截留阀门控制。对危险化学品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管理措施,配备4个1000m3的应急事故池和1个1000m3****处理站应急池。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环****人民政府发布环评信息,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政府发布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在项目用地及附近进行张贴公告,并在《**经济报》登报公示。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八、****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9731
邮编:362000
地址:**市**街道世纪大道333****中心3****服务区I16号生态环****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