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02**绕城****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人为****石太高速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G2002**绕城****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
1.2 采购人:****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总承包部。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于G2002**绕城****收费站,与****三环顺接,改造利用至青银石太枢纽,沿G20青银高速改扩建,止于冀晋省界,与**省太旧高速公路相接。项目采用原路利用,原路拼宽+局部**半幅的改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六/八车道),路线全长 51.636公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G2002**绕城****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分部沥青混凝土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交货期: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满足图纸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2)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5万元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
(3)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3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